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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合法代孕正在承接国内违法代孕的市场!

点击数:744次    2022-05-25 02:02
【代生孩子怎么办】

,某明星代孕弃养一事再掀风波,

多家提供代孕服务的公司分别表示,国内对代孕的需求太大,“供不应求”,其中至少有三家表示它们每年的业务增长量在30%左右。虽然无法进行统计,对于每年通过代孕诞生的婴儿数量,业内人士估计在5000到1万人以上。

1986年中国诞生第一名试管婴儿不久之后,利用这种技术的商业代孕就开始出现,至今已经诞生的婴儿数量在10万名以上。在中国,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可以合法开展试管婴儿手术。但2001年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开展只能用于确实证明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妇,有需要的夫妇可以通过捐献获得卵子和精子,但“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然而,正规途径的捐精捐卵存在诸多限制、需要排队等候,也并不允许对捐献者进行挑选。

报道称,中国卫生部门会定期联合其他执法部门打击代孕。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门可以吊销参与代孕的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行医资格和执照,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法律界以及代孕公司表示,作为部门法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并无法对医生和医疗机构以外的个人和公司进行长效监督。

报道称,一些代孕机构会借助于一些暗地里开展试管婴儿手术的私立医院进行移植,另一些代孕机构则开设了自己的地下诊所与有资质的医生合作。还有一些开始向海外拓展——安排客户进行海外代孕之旅。

报道称,由于代孕的隐私性,网络成了许多人投石问路的地方。黄金来说,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很多客户在合同完成之后失去联系,电话不再能打通。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请人代孕,大多数女性客户会买假肚子装怀孕,还会随着月份增长购买相应大小的假肚子,“甚至会假装孕吐”。

就初恩宝贝这类赴美合法辅助生殖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帮助百余位客户得到孩子,每年的业务增长都至少在30%。在它所有客户中,约有85%的客户因为各种身体原因无法生育,有9%是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又过了生育年龄无法生育,有1%是同性人群,还有5%原因不明。

一直以来,关于是否可以开放代孕,在网上议论颇多。支持者认为这是生育自由,反对者则表示这是剥削女性,论战双方唇枪舌剑,言辞颇为激烈。

其实,很多情况我们都很难明确的判断「对错」;甚至不同人在做这样的价值判断的时候,可能都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还有理念差异。

代孕确实是一个争议性很大的问题。要说清楚是不是可以开放,至少要考虑医学专业角度、伦理角度,以及法律和社会角度三个层面。

1、医学层面:

代孕有严格的适应证

代孕其实分为两种:传统代孕 (Traditionalsurrogacy) 和妊娠代孕 (Gestational surrogacy)。

传统代孕,指的是把男性的精子,用人工授精的方法放入女性体内,和代孕者的卵子结合。这种情况出生的孩子,和代孕者其实是有遗传学关系的,即「借宫 + 借卵」。

而妊娠代孕,是有了试管婴儿技术之后才开始出现的。这是指用夫妻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形成受精卵,然后将受精卵移植到代孕者子宫内。相当于只是「租用」代孕者的子宫,而代孕者和孩子没有遗传学的关系,即「借宫不借卵」。这时候,代孕者是孩子的法律上的母亲,而提供卵子的,是孩子生物学上的母亲。

既然是讨论医学层面的代孕,那么就必须要讨论这项医疗操作的适应证问题。

根据美国生殖医学会(American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的建议,只有当确实存在医学问题,妨碍预定父母自行妊娠,或会给女性或胎儿带来重大的死亡或损害风险时,才可使用代理孕母。

代生包生孩子

在这个前提条件下,明确了很多具体情形,比如:

先天性或获得性子宫缺如(没有子宫);

重大的子宫异常,比如不可恢复的 Asherman 综合征;

反复妊娠丢失的单角子宫;

母体患有妊娠的医学绝对禁忌证,比如肺动脉高压;

存在未识别的子宫内膜因素,比如之前尽管移植了优质胚胎,仍出现多次不明原因的 IVF 失败等。

非医学的普通人,一定对上面这些疾病名称很陌生。

看不懂是正常的。这里的各种适应证,在医学上都属于很严重的情况,大概意思就是:一定是要到了这个女性彻底失去生育能力的地步。

而一些因为高龄的原因,担心生育风险,或者自然怀孕怀不上,而不存在明确的医学指征的话,恐怕还达不到适用代孕的程度。

同时,代孕是通过医学手段,解决不孕夫妇的医学问题,但因为同时还涉及到另外一个个体,所以,对于代孕者的健康状况,同样也需要关注。在这方面,虽然还没有一个通用的医学指南,但还是有一些参考因素的。

比如,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代孕母亲孕产期间的医学风险,不少建议认为,代孕母亲应该是比较年轻(不能是 35 岁的高龄女性),并且经历过一次完全健康顺利的阴道分娩。另外,代孕母亲应该接受相关传染病检查,以及心理学评估,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代孕。

但条件符合要求,代孕就成立么?

2、伦理层面:

人可以仅作为解决生育的手段吗?

一旦施行代孕,那么就会遇到很多伦理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比如,如果是传统代孕,孩子和代孕母亲间是有遗传学联系的,反倒是和法律上的母亲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法律上的母亲,更像是「后妈」。

有代孕需求的家庭,他们真正的需求,可能不是简单的想要一个孩子,而是想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而通过代孕解决生育问题的方法,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真正满足这种家庭所带来的情感寄托,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所以,国外有些地方要求,如果是传统代孕的话,需要选择和法律母亲有亲缘关系的女性。

而不管是怎样形式的代孕,从代孕母亲的角度,她经历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变成了别人的孩子,这种感情上的障碍也需要克服。(甚至有些夫妻在代孕过程中对「代孕母亲」或「精子来源父亲」产生情感上的变化,破坏原本的家庭和谐关系。)

另外,如果代孕可以商业化,那么女性的子宫,甚至包括这个孩子,都被商品化了,存在将人「物化」的问题。

从国外经验来看,像俄罗斯、印度,以及美国一些开放商业化代孕的州,都会存在所谓「生育旅游」(Fertilitytourism)的现象,就是一些禁止代孕的国家地区的家庭,到这些地方去寻求代孕服务,甚至有的地方还形成产业化。

例如被称为「婴儿工厂」的印度,截至 2012 年,每年在印度出生的代孕婴儿达到 25000 个。联合国在 2012 年 7 月发布的一项研究中估计,印度每年的代孕业务收入超过 4 亿美元。

这样巨大的产业背后,到底是拯救了更多想要生育的家庭,还是制造了更多的伦理悲剧,很难被衡量。

不过,尽管存在这样的伦理争议,但只要寻求代孕和提供代孕的双方都知情并自愿同意,他们都不认为这里存在问题,或者问题是可以克服的,那么,仅从伦理角度,代孕也是可以存在的——毕竟,这解决了一部分人的问题。

但更大的问题是:如何确认「自愿」呢?

3、法律和社会角度:

「权利保障」和「胁迫自愿」

如果开放代孕,为了保证代孕双方的利益都得到公平的保障,相关法律支持是必须的。

即使在标榜自由的美国,也只有部分州立法承认代孕,在寻求代孕、签订合同时,要求相关律师及保险公司参与其中,这就需要有第三方生育方面专业知识的律师。

当然,人的问题好解决,没有人的话,教育培训就可以了。不过,法律方面的问题,更复杂的还在于各种法律条款间的完善和支持。

以目前国内法律框架,如果开放代孕,恐怕有很多法律条款需要做修改,从而减少法律条文之间的互相矛盾。

比如如果代孕双方签署合同,要求提供代孕的母亲不得自行终止妊娠,否则要给予赔偿。但是,目前国内法律,是允许早孕期女性自行决定是否保留胚胎的,那么,提供代孕的母亲以此为由,要求在早孕期做流产,而且拒绝赔偿,那么法律上是不是要对这个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呢?或者说,如果提供代孕的母亲可以像普通怀孕女性一样,拥有对胚胎的处置权,那么寻求代孕的夫妻,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呢?

类似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不仅如此,开放代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那就是「胁迫」问题。

在一些人的说法中,代孕被认为是女性的生育自由,甚至是贫困女性获取经济来源的重要方式。

但残酷的现实是,代孕收益的大部分还是流向了机构和产业,而所谓的「自由」甚至成为了压迫女性的沉重枷锁。

还是以印度为例,对于寻求代孕的夫妇来说,代孕一个孩子的花费约为 22400 美元,而每位代孕母亲拿到的酬劳仅为 8000 美元左右。

正式开始代孕前,代孕母亲需要签署一份代孕合同。代孕者需要遵从代孕者之家的规定,至于胎儿出生以后是否健康、是否畸形,都与代孕母亲无关;同时,怀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医院、医生、被代孕夫妇均不承担。

批评人士表示,寻求代孕的夫妇正在以低廉的价格雇用代孕母亲们承受痛苦和风险,从而对印度的贫穷妇女进行剥削。

一旦代孕合法化,那么就有可能在合法的外衣下,存在胁迫女性非自愿代孕,从而获得利益的现象。发生这种「胁迫」情况,和社会分层有关。一个社会的贫富分化越大,权力越集中,越容易出现这种胁迫的情况。

根据 2019 年相关数据,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共 40% 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 6.1 亿人,年人均收入为 11485 元,月人均收入近 1000 元。其中,低收入组户月人均收入低于 1000 元,中间偏下收入组户月人均收入高于 1000 元。

国家的经济和 GDP 确实在提升,但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广大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相当一部分居民收入水平依然偏低。

在这样的国情之下,如果开放代孕,那么发生胁迫现象的可能性会很大。

总的来说,从医学角度来说,作为一种解决不孕夫妇的医疗技术,代孕并非必然引发罪恶,在充分厘清概念、做好保障、出于自愿的情况下,也并非绝对不能开展。

只是,我们该如何保证所谓的「保障」和「自愿」呢?

这也许是一个很难有答案的问题。

但可以预料到的是,贸然开放代孕,带来的不是生育自由,而是一个又一个物化生命的「婴儿工厂」。

《纽约时报》所接触的六家代孕中介中,多数工作人员表示代孕母亲自愿为了经济报酬而出租子宫,他们不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一种剥削。美国的代孕母亲更多是为了帮助不孕人群去拥有自己的宝宝来做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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